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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三章 荒野熊踪(第1/2页)

上午的阳光高高照耀着贫瘠的荒凉,崇山峻岭中,某个峭壁下,一堆篝火的灰烬已经冰凉,旁边是天然的一个岩壁内陷凹处,鼾声刚刚停止,一头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,仰起头,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眼。

天永远亮的这么快,等熊睡够起来,又快晌午了!

一身装备都被埋在这附近,身上只留了那把从未使用过的驳壳枪,大手揉着惺忪的眼,糊里糊涂地纳着闷,刚才那是个什么鬼动静?轰隆一声,似乎在西边,似乎很遥远,山塌了还是天塌了?姥姥的鬼世道,睡个觉都不消停!

嘀咕着,从衣兜里掏出个防水油布包,一层层打开,露出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,丑陋熊眼立即幸福得眯成了一条缝。这次离开酒站前,悄悄揣出来一些积蓄以防万一。平时没时间出来,现在,为了掩护丫头,为了掩护同志们,毅然牺牲了自己,这由头伟大到不行不行的。

此刻,熊正在考虑,将来到底该说被河水冲去了下游,还是该说受伤昏迷被老乡救起?反正说迷路没找着酒站肯定不行!算了,到时候再说吧,现在紧要的是下一步该干什么?

带钱出来,是想下馆子。曾经,跟娘一起在城里疲惫地背着柴,闻到过饭馆门口的馋人香,可从没吃过馆子;那时就想,如果能砍光满山的柴,说不定可以领着娘一起去吃一顿……如果能实现这个宏伟理想,娘肯定会被气死的!

想到这里,熊看着大手中的钞票笑了,如今,至少不用担心娘生气了。

后来,丑陋的笑容逐渐消失,变成了丑陋的萧索,静静的,然后极其认真,极其小心地将钱再次包好,揣起来。

很怪,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,熊忽然觉得……不再对没吃过的饭馆那么向往了。

“姥姥的!要吃馆子还得去县城,太远了!唉——先抓只鸡再说!”他对自己嘀咕着,像是给了自己一个借口,又像是在安慰自己。

……
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那么罗富贵和徐小,有共同之处么?不知道。

罗富贵最羡慕的人是谁?不是胡义,也不是小红缨,更不是马良刘坚强和石成之流;他最羡慕的人,是徐小,因为徐小是个有娘管的孩子!

罗富贵对于徐小的喜欢,越对小红缨,不是因为徐小坚强勇敢,更不是因为徐小最瘦弱,而是因为徐小孝顺他娘!每个人,都有自己的看待角度,和衡量标准,罗富贵的标准,便是那一个‘孝’字,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个不孝之人!他认为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娘!

他的娘生生饿死在他的怀里,这是深深刻在他心底的殇!

熊向东走着,他给自己这个惬意的假期设定了第一个目标,落叶村。

之所以要去落叶村,不是因为那是李有德的窝,说报复李有德纯粹是熊的无耻借口,关键是因为落叶村富裕,富裕的地方才有鸡吃!

如今这个世道,富裕的村子可是罕见,落叶村为什么富裕?因为落叶村是个宗族式的村子,十个人九个姓李,全是本家。而李有德这个李家大树,对落叶村里的村民可不像别的村子那样苛捐杂税收租敛债,他是把全村都当成宗族亲人来管理的,由此才有李家民兵,由此才有李家大院。所以落叶村的村民一心只为姓李的,鬼子也好八路也罢全不待见,油盐不进抱成团。

五大憨粗个身板且不说,一身军装太显眼了,行头必须得换。罗富贵从落叶村和绿水铺之间的悬崖小道出山之后,先不急着往落叶村走,而是先找大路。不是这熊想劫道,而是他知道前一阵子有不少难民过境,病死饿死的人常有,顺着大路说不定能碰到倒毙的尸体,衣服当然就有了。

走了一段,路边见了尸体,可惜腐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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